一、组织管理
毕业实习环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是必修环节(10学分)。毕业实习工作按学校总体工作要求开展,由教务处协调,各系部具体落实执行。各系部要高度重视、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。要组织好各专业、指导教师学习领会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按各模块要求,切实组织好毕业实习工作。
二、实习方式与要求
毕业实习由安全教育、课程学习、实习等几部分组织,为必修环节。各系部须在近期组织召开专场实习动员会和安全教育会,主要向学生说明毕业实习的重要意义、课程学习要求、实习方式、安全注意事项、实习时间、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,以及推荐实习单位岗位介绍等。实习动员会应在6月30日前完成,时间、地点、方式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。
(一)毕业实习考核比例可按:通识课程(30%),实习过程(70%)设置。
(二)通识课程包括:《安全系统工程》;《工程伦理》
开课时间及教学考核要求:由系部安排授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。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,学生自主学习线上教学资源,授课教师线上教学、定期辅导、考试考核。原则上由承担过本门课程(参加过相关课程培训并取得证书)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。开课时间拟定7月中旬开始授课,四周内结课。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1周内,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,并将成绩转给专业指导教师用于毕业实习总评成绩计算。
(三)学生可选下述五种方式进行毕业实习。
1.专业集体岗位实习
各系部结合本单位校企合作企业情况以及就业办推荐的企业岗位,组织学生选择岗位实习。根据学生选择的岗位、企业情况,各专业安排指导教师承担毕业实习指导任务,按12-24周安排实习任务。学生实习相关信息,体现在实习信息统计汇总表中(见附件3)。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10-20名学生,或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确定指导人数。
2.项目管理实训
本实习模块由《工程项目管理》(10%)、《工程项目管理软件》(Project软件,10%)、项目管理案例实训(50%)三部分组成(括号内为考核比例要求)。
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两门课程拟定7月中旬开始授课,四周内结课。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1周内,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,并将成绩转给专业指导教师用于毕业实习总评成绩计算。
项目管理案例实训在第七学期进行,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报考专业分班组织教学,安排专业指导教师。实训内容是执行学生制订的项目计划,还应包括:安全教育、企业参观考察(10%)、案例实训(40%)等。其中安排外语、数学、政治、专业课等由相关教学系部组织教师开展授课,以学生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成绩作为案例实训项目的学习成效(原则上应达到案例实训设定的目标,或达到国家分数线50%要求)。
3.课赛创新实训
以学校双创学院发布的2023年国家(省)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计划(省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)为申报内容,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两个项目或两个参赛队伍,计5-10名学生,或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指导人数。
4.技能资质实训
由人社厅组织的专业相关技能证书培训项目,学生参加培训过程并参加考试。技能资质证书的组织单位应为辽宁省确立的企业培训工作站,培训项目面向学生免费。指导教师应与开展培训的企业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,协调学生培训与考试细节,做好实习方案的设计。指导教师一般可指导20-30名学生(或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指导人数),指导时间到学生参加证书考试后。培训时间应至少8周,应有明确的培训内容与时间、地点。
5.自主顶岗实习
经学生与家长商议,自愿不参加上述四种实习方式,学生须自主联系符合要求的实习单位。企业岗位要与学生专业相关。拟定8月20日(教学周第一周)前,提交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(就业)协议(模版可由企业规定,原则上应体现附件1协议要求)与家长知情同意书,报系部存档备查。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3-10名学生,或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确定指导人数。